根據校準的目的要求:
1)國家要求強制檢定的(分為四大類:用于貿易結算、安全防護、醫療衛生、環境監測)計量器具,不管你認為重不重要,計量校準中心,都需要送檢。
2)因為各類體系認證對產品質量控制的要求,所以凡是涉及到產品質量的計量器具或監視和測量裝置也需要送檢,否則認證外部審核時可能會有麻煩,送檢的太多會增加企業負擔,耗費人力物力,送檢的多與少需要結合實際情況自己掌握。
3、不需要嚴格測量的就不需要做?如果是不涉及強制檢定、產品質量控制,計量校準檢測,只是作為一般性測試用的儀器儀表可以不送檢。
4、如果某一類需要送檢的儀表數量較大,可以考慮建標,企業實施內部檢定或校準,以節省檢定費用。
校準:在規定條件下,為確定測量儀器、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,與對應的由參考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。
(1)校準是非強制性的,是企業自主行為;
(2)校準是市場行為,自愿尋求溯源;
(3)校準數據給出被測量的示值,也可給出示值的修正值;
(4)校準結果要給出測量不確定度;
(5)國際上一些通用做法,阜陽計量校準,對測量儀器校準后,給出校準結果,不判定合格與否,不給出校準的有效期。判定儀器是否合格由使用者自己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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